什么叫股权转让协议

2024-05-11 17:02

1. 什么叫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协议书包含以下内容:
1、甲方和乙方的信息;
2、转让股权的份额和转让价格以及支付时间等;
3、约定甲方乙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4、甲方乙方的署名落款。
一、股东想退出法人不同意该怎么办
股东想退出法人不同意的处理办法如下:
1、股东可通过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以此退出公司;
2、股东可通过其他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将股份转让给除股东外的其他人,来达到退出法人的目的;
3、符合特定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公司回购股份,实现退出法人的目的。
有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办法:
1、股东向公司内的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如果公司股东间互相转让股权,那么转让是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的,股东可以自己决定要转让给哪个股东,以及转让多少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首先,转让股权的股东应该将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三十日内答复:
(1)其他股东在三十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
(2)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的,此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基于彼此的信赖而建立起来的,兼有资合与人合的特点,为了维持公司股东彼此信赖的需要、公司内部的稳定性,保持股东间良好的合作关系,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首先考虑在公司现有的股东间进行。只有在其他股东都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要转让股权的股东才能将该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应该注意的是,如果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如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的,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购买该股权的,应当视为同意转让,应当配合该股权转让行为。
3、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章程如果对公司股权转让有作出明确规定的,还需参照公司章程进行具体分析。
二、公司变更找不到股东该怎么办
公司变更找不到股东可以依照股权转让来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1、交易双方进行洽谈、对进行交易的事项进行初步确定;
2、通知各个股东,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登记。
三、公司股东如何撤股
公司股东撤股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股东如采用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则退股程序如下:
1、将股权转让给其它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如对外转让股权,则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法律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转让的性质: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什么叫股权转让协议

2. 股权转让协议是啥

股权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有限责任公司将股份转让给第三人,除了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外,还需要签订协议确认转让日期、生效条件、违约责任等,以此保证股权转让的效力。
一、股东辞职后股份怎么办
在我们国家,有很多公司的股东,也是公司的职员,那么如果公司的股东,辞职之后是否还拥有公司的股份,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股东辞职的,只是辞去在公司的职务,其股东身份及所持有的股权不受影响。如果股东愿意退出股份,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之外的人。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通俗说股权和股份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
营管理的权利。2、转让。股份转让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份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税费问题。股份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股权转让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3、股份有以下三层含义: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股权即股东的权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综合来讲,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4、主要分类。股份:按股东权力,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和混合股。按票面形式,可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按持股主体,可分为国家股,单位(法人)股和个人股。股权主要有以下两种:自益权共益权。
三、企业股权转让的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股权转让的,并不影响债权债务,仍然由公司财产承担债务。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一般具备的内容如下:
1、转让协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
2、股权的基本信息,包括股权转让份额,价格等;
3、双方履行义务的期限;
4、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
5、违约责任。
一、注册资金未到位怎么转让股权
注册资金没到位的情况下股权转让方式:1、股东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3、由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办理变更登记。
二、成立分公司的合作协议内容有什么
成立分公司的合作协议内容包括:
1、双方的基本信息;
2、成立分公司的基本信息;
3、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4、违约责任;
5、争议解决办法;
6、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法律规定,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
2、目标;
3、数量;
4、质量;
5、价格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农村个人股权可以卖给他人吗
应该是可以的,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第一款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4. 股权转让协议是什么意思

股权转让协议,一般指的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有限责任公司将股份转让给第三人,除了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外,还需要签订协议确认转让日期、生效条件、违约责任等,以此保证股权转让的效力。
一、有限公司转让股权需要做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就股权转让事项尽可能采取一切合理方式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该书面通知应包含拟受让人的有关情况,拟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及履行方式等主要转让条件。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转让方应将拟转让的股权转让给该股东而不得对外转让,否则股权转让合同可能因侵害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而无效。
二、股份和股权的区别
1、定义不同。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2、转让。股份转让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份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税费问题。股份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股权转让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3、股份有以下三层含义:①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②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③
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股权即股东的权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综合来讲,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4、主要分类。股份:按股东权力,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和混合股。按票面形式,可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按持股主体,可分为国家股,单位(法人)股和个人股。
股权主要有以下两种:①自益权②共益权
三、股权转让是借壳吗,二者有什么区别
股权转让不是借壳。二者区别:
1、概念不同。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借壳上市指想上市的公司通过收购、资产置换等方式取得已上市的公司控制权。
2、程序不同。借壳先是收购股权,然后资产置换。股权转让需要申请、变更营业执照和银行等信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有什么

(一)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某某
受让方:某某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1、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公司的12%股份,受让方同意接受。
2、受让方受让上述股份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修改和完善。
3、受让方按其出资额承担公司受让后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其他费用。
4、转让之前,转让方按其在公司出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转让之后,受让方按其出资额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5、本协议一式三份,立约人各执一份,一份报工商机关。
受让方: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股权收购价格的确定有较多方法,具备比较大的灵活性。当事人可以将股权到市场进行拍卖,之后以拍卖的价格作为股权收购价格进行转让。一般如果有股东想要转让股权的话,那么必须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同意。
一、股权转让的性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股东变更之后,该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一方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无偿转让在股权的交易中属于特殊的一种,所以有关的个人所得税因为平价的关系就不需要缴纳,但是有关的当事人并不是完全都是知道的,所以自己要做好一定的准备,否则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会失去一定的保障,有关的机构同样会介入。

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有什么

6. 股权转让协议有哪些

法律分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主要有:股权交付条款、被转让股权条款、股权转让条款以及支付方式条款、保证以及声明条款。双方的当事人在签订条款的时候,是不是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影响到有限责任股权转让的一些条件。对于过渡期条款,一般是指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了之后,从签订的那天起到交割日有一段过渡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股权转让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合同在有名合同中属于买卖合同。 股权转让合同又称股权转让协议,是指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签订的,约定在股权转让中双方各自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股权转让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8. 股权转让协议的作用有哪些?

1、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国有股、法人股的流动性,有利于提高它们的营运质量和运作效率,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第四章的有关条款规定,股份的发行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可见,依法转让手中持有的股份以增强其流动性是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目前,在我国上司公司的股权结构中,不但社会公众股、法人股的所占比例偏大,而且只有前者可以在沪深证交所上市流通,由此形成了我国上市公司独特、畸形的股权结构,造成国有股的股性呆滞,缺乏必要的流动性,导致国有股本的营运质量不高,运作效率低下。而同为普通股的法人股在国家允许其上市流通的政策出台之前,可以依法进行场外协议转让,证券交易所也为股权协议转让开设登记过户专场。虽然这与国有股、法人股的真正上市流通提供了必要的铺垫,也迈出了可喜的一步。通过协议转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国有股、法人股流动性不足的缺陷,使其以往股性不活跃的状况有所改观,有利于改善国有股、法人股的营运质量,提高它们的运作效率,从而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国有股、法人股难以上市流通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有利于改善好人优化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股票发行额度管理的原因,我国现行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几乎没有一个是按照股权结构最优化原则来设计的,普遍存在着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占绝对控股地位的现象。因此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在上市公司总股本中的比重过大、股权结构不合理以及这些公股难以上市流通一直是困扰上市公司和国有股东的难题。通过协议转让,不但可以适当降低国有股的所占比重,有利于改善和优化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进一步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而且可以活跃国有股的股性,增强其流通性,有利于保证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清楚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存在的“人为分割”的特征,提高国有资本的营运质量和运作效率,健全上市公司的外部监控机制,从而从根本上提高上市公司的总体素质,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可以盘活国有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的存量资金,有利于促进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
从上市公司的股东构成来看,拥有巨额国有股和发起人法人股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希望通过股权交易来增强股权的流动性,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提高国有资本的营运质量;同样,社会法人股东也希望通过法人股流动来减少和避免参股资金长期沉淀,以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本的使用效率;此外,还有部分法人股的认购资金来自于职工福利基金或职工个人集资,他们更加迫切希望通过转让流通,以增强法人股的变现能力,尽可能减少投资的经济损失。而国有股和法人股的协议转让为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较为可行的现实思路,可以盘活国有资本存量,有利于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促进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从而切实维护国有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的正当利益。
4、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国有股,可以促进国有资本退出竞争性领域,以收缩国有经济占线、改善和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有利于促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
根据“十五届四中全会”的重要精神,国有经济应做到“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也就是说,对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产业领域,国家应保持控股地位;而对一般竞争性的产业领域,国有资本应当退出。这样,就可以避免国有经济占线拉得过长,以调整和优化国有经济的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支配力和带动力,有利于促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从而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此外,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是“十五”期间政府的重要经济工作任务之一,而加快国有企业产权流动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举措。由于上市公司产权相对清晰,运作比较规范,其国有资产经过科学、严格的评估,为国有股和法人股的合理流动创造了有利条件。以上市公司为突破口,积极开展国有股和法人股的协议转让活动,不但可以盘活上市公司的存量资产,而且为众多大中型国有企业实现资本经营和产权流动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5、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有利于为H股、红筹股公司的海外上市创造有利条件。
北京控股、中航技等国有企业在筹备红筹股公司的过程中,均通过股权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了若干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股权。这不仅使其扩大了资产规模,改善和优化了资产结构,提高了资产的营运质量,从而为进一步在香港上市创造了有利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