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打赏属于什么法律行为

2024-05-14 11:44

1. 直播打赏属于什么法律行为

法律分析:一种意见认为网络直播打赏行为属于服务合同。另一种意见认为网络直播打赏行为属于赠与合同。其形式完全符合赠与合同成立的要件,所产生的法律效果自然也应在赠与合同的规则框架内予以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直播打赏属于什么法律行为

2. 直播打赏属于什么法律行为?

法律分析:
一种意见认为网络直播打赏行为属于服务合同。另一种意见认为网络直播打赏行为属于赠与合同。其形式完全符合赠与合同成立的要件,所产生的法律效果自然也应在赠与合同的规则框架内予以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3. 打赏主播属于什么法律行为

打赏在法律性质上应当被定性为赠与行为,属于民事法律的一种,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行为就是合法的。但是如果说该直播平台本身就不具备合法的资质,或者直播的内容可能违法法律法规等,可能会有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另外如果打赏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该赠与行为很可能无效或者可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一、打赏主播的钱能退回吗
打赏给主播的钱不一定能要回。如果当事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打赏的钱,是合法的赠与行为,一般是不能要回的。但是在当事人存在智力发育不健全或精神疾病等有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是可以向平台要回的。当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和主播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二、打赏主播的钱怎么挽回
打赏主播的钱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追回。打赏一方可以与主播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于成年人的打赏属于自愿行为,一般是不能要回的。而未满16岁的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打赏主播的钱是有可能追回的。如果未成年人打赏主播的金额较大,其行为可视作超过自己的认知,可以通过法律做无效认定。

打赏主播属于什么法律行为

4. “打赏”主播若犯法,直播平台是否该担责?

我们在判断一件事情对与错的时候,应该把事情造成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然后分清楚这件事情造成的社会危害有多大,这样才可以认定这件事情的本质,同时如果是一个群体性的事件,那么就要把每一个人的责任分析清楚,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个人的权益,才可以彰显法律法规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现在新闻上面最多出现的就是直播平台频频有土豪打赏,一掷千金,十分的豪迈!还有的痴情种,为了喜欢的某一个主播一掷千金。当然这里牵涉出的挪用公款打赏的情况很多,特别是一些人还能利用淘宝漏洞打赏严重扰乱网络环境。所以现在大家探讨的是打赏主播是犯法,那么直播平台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就像我第一段时候说的,要一步步的分清楚才能知道答案。网络直播平台是主播们赖以依靠的地方,如果没有网络直播平台的话,那么任何一个主播也不可能有机会拿到打赏,更不可能影响到如此严重的底部,所以网络直播平台是主播的条件提供者,有重大责任一点不为过。



其次,网络直播平台和主播之间还存在一个管理的关系,大家随便进一个网络直播平台,你可以在网络平台里面找到一些条条框框的限制,这说明网络直播平台是管理主播的,但是当主播造成如此严重的危害的时候,那么网络直播平台责任会更加大,我不相信主播的行为,这些平台一无所知。



最后我说一定,网络直播平台已经是社会的一个毒瘤,他们几乎是主播的请钱,用户的钱都要赚取。但是他们对于主播的管理和教育的行动根本没有。说明这些网络直播平台,原来的意思就是要通过那些肮脏的手段赚钱。所以我绝对打赏主播是一个犯法行为,这点毫无问题,但是直播平台有重要罪行,因为这里组织、管理、赚钱最多都是网络直播平台,所以他们责任最重!

5. 在直播平台给直播打赏是些什么人?

在直播平台给直播打赏的都是有钱有闲的人。

直播平台注意事项:
1、对于电商直播者需要缴纳相应保证金。像阿里平台为保护直播电商消费者的权益,要求相关商家在入驻前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便在交易中有担保保障,还有就是对于电商直播,平台会把直播回放保存三年,为方便后续有消费者维权可以有相关视频证据。

2、相关部门公开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其中有在直播带货过程中,需要展示商品/服务实际经营主体以及售后服务信息,对直播带货中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惩处。
违法违规行为像在直播中“刷单炒信”、直播主播对消费者有欺骗和误导行为、直播中出售假冒伪类产品、主播发布虚假非法广告,以及直播营销中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等。

在直播平台给直播打赏是些什么人?

6. 打赏犯罪行为的直播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7. 网络直播打赏的指导规范是什么?


网络直播打赏的指导规范是什么?

8. 为什么打赏主播?

一下观点不包含喜欢主播日常愿意花点钱或者未成年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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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消费,简单一点谈就是,我花钱,去买开心,去买快乐,花出的钱,我感到了快乐,从精神上物质上得到了满足,这个消费就是成功的。

其次,有一些人,相对比较富有,和玩电脑游戏一样,我比较赞同网络上的一个男女朋友相处的一个观念“你与其让他出去鬼混,反而让他在家玩游戏不是更好吗?”,差不多一个意思,左右都是花钱,我花钱给我喜欢的人或物不是更好也更安全一些吗?
相对来讲,打赏主播也是一种消费观念,而并非这个东西没有意义,我不知道大家会不会理解“她开心了,我就开心了”这种概念,比如我喜欢一个主播,我希望这个主播能播的更好,对于播出的内容比较赞赏和认同,所以进行消费充值和打赏,因为工作之余,一天的爱好就是看看直播,刷刷剧,没有别的了,一不缺钱,二有时间,不抽烟,不喝酒,不蹦迪,黄赌毒更是一点都不沾,那问题就来了,我如何取悦我自己呢?
相对于我拿出银行卡的余额,这种打赏拼钱的方式更容易让我在一个圈子里获得更多的关注,不论是精神上的还是面子上的,都能有更多的丰富。
而下列一个抄的一个原创的回答我觉得,他们才是真的可笑的人,第四点里他们提到,都是普通人,都是失败者……我就纳闷了,什么事普通人?失败者又是什么样?换句话讲,这些讽刺别人是失败者的人又是什么样的人呢?
我也当过一些小主播的榜一大哥,确实很有优越感,但是这种感觉和你上学的时候,别人都是步行回家而你是骑自行车驮着邻居女生回家是一样的感觉,那套用这种“失败者”的概念,骑自行车带着同学一起回家的人,是失败者还是普通人?
我真是不理解什么叫粉丝被收割,主播双赢这种东西,打赏也好,被打赏也罢,都是各进其力,真正有钱人也不是一天24小时都在打电话谈生意,更不是每个人每天都在看直播,你的消费观是正常,你有能力负担,同时你又想要参与,那就去参与,你没有能力负担,那就不要去参与,你为什么要去商店里买一个明码标价但又买不起的商品呢?